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4年上海市“超级博士后”激励计划资助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16人力资源处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4年上海市“超级博士后”激励计划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及《上海市“超级博士后”激励计划实施办法》(沪人社专〔2020〕223号)精神,即日起开展上海市“超级博士后”(以下简称:“超博”计划)申报工作,请各课题组积极申报。现将我单位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入站且全职从事研究工作的在站博士后人员(不包括定向委培、现役军人、在站研发型、规培类等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人员),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学术道德和综合能力;

2.人事关系在我单位;

3.申报人须为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每生育1胎的女性博士后可放宽1周岁,最多放宽3周岁;

4.须依托我单位博士后流动站进行申请,资助期内不得变更合作导师,不得变更身份。

(二)优先推荐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1.在国家实验室,国家及本市重点实验室、重大科学设施、重点研究中心、重大专项任务等重大平台、前沿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以及“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中从事研究工作;

2.在本市认定的高峰人才、院士、白玉兰人才计划创新、东方英才计划团队项目、领军项目(含原“上海领军人才”计划)入选人员团队中从事研究工作;

3.在本市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产业领域及基础研究学科领域中从事研究工作;

4.在五个新城内的特色产业发展细分赛道从事研究工作;

5.研究能力突出,取得重大自主创新研究成果,申报年度入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资助博士后人员计划、博士后基金(特别资助或面上一等资助)一项及以上,或在相关领域具有影响力的高水平期刊上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

6.入围第四届上海市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复赛(未获奖)。

(三)下列人员符合申请条件(不包含优先推荐条件) 的,可直接入选“超博”计划

1.入选当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人员计划A类(即“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博新计划”),且未申报过“超博”计划;

2.获第四届上海市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优胜奖;

3.入选当年度本市博士后海外引进项目。

(四)下列人员不列入申报范围

1.已入选国家海外博士、博士后引进、派出类计划、“中 德博士后交流项目”“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 等支持计划的博士后人员;

2.已列入本市东方英才计划、白玉兰人才计划等本市综合性人才培养资助计划且尚在资助期内;

3.已列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师资博士后培养项目。

)符合基本条件的以下人员,不占申报名额

1.当年度“博新计划”入选人员;

2.合作导师为经市委人才办确定的高峰人才及团队核心成员或院士。其中,合作导师为本市高峰人才的,不限名额推荐申报;合作导师为院士或高峰人才团队核心成员的,每名合作导师限推荐1名;

3.外籍、港澳台博士后。

二、资助标准

(一)入选“超博”计划的博士后人员,按照每人每年15万元、共资助2年的标准予以资助。我单位对获得此项资助的博士后人员,给予不低于1:1的配套经费。

(二)对“超博”计划申报当年度入选“博新计划”的博士后人员,按照每人每年10万元、共资助2年的标准予以资助。

对先入选本市“超博”计划,再获“博新计划”资助的博士后,资助金额累计不超过20万元。

三、申报工作安排

1.我单位本年度可申报名额为16人;

2.即日起-8月23日下班前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至人力资源处,逾期不再受理。详细要求请查看《附件2:申请材料及要求》;

材料名称

电子版

纸质版

《上海市超级博士后激励计划日常经费资助申请表》

PDF电子版(命名为姓名-申请表)

本人签字,1

身份材料

PDF电子版(合并为1PDF,命名为姓名-申请材料)

核对原件,提交复印件1

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

核对原件,提交复印件1

博士导师推荐意见或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

原件

突破年龄限制的女性博士后,应提供子女出生证明

核对原件,提交复印件1

3.8月24日-8月27日人力资源处对材料进行初审;

4.8月27日起通过初审申请人进行遴选推荐,并对拟推荐人进行公示;通过公示的拟推荐人登录“上海国际人才网—上海市博士后项目申报管理系统—上海市‘超级博士后’激励计划申报管理平台”,进行网上信息填报,上传《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并完成提交。逾期不再受理。当年度“博新计划”入选者完成网上信息填报并仅需上传《申请表》;

5.9月16日-9月19日人力资源处在线完成网上申报材料与书面材料一致性审核,并提交上报;

6.上海市审查及评议。对申报人员进行形式审查,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予以退回,且不接受申报单位其他人选的补充申报。


联系人:人力资源处 管老师

电话:021-54925262

邮箱:gwj@sioc.ac.cn


附件:

附件1:上海市“超级博士后”激励计划日常经费资助申请表

附件2:申请材料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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