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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规程

    发布时间:2020-06-05

     

    为保证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考改革指导意见,特制定此规程。

    一、适用对象:2020年通过公开招考的方式报考上海有机所并已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

    二、复试时间:69日全天(周二)

    三、复试地点:复试采取线上和线下结合的方式进行。线下复试地点:上海有机所2号楼3楼第教室,线上复试要求另行通知。

    四、复试办法:

    1. 复试形式:由上海有机所博士生导师8-10人组成专家组,通过面试对每位考生的业务能力和英语水平等进行量化打分;

    2. 复试内容:

    1)个人情况汇报:考生须准备4-6分钟的PPT汇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个人基本情况、硕士期间学习和科研情况、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对报考专业前沿领域的理解等;

    2)专家提问和答辩:时间为15分钟左右,主要对学生专业知识、英语口试、综合表现(科研潜力、思维清晰度、沟通交流能力、心理健康情况等)进行考核并打分,打分实行百分制;

    3)对报考材料的学术审核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4)为保证公平和公正,考生考核全程不允许涉及原硕士指导老师和报考老师的名字等信息

    5)考生的拟录取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

    拟录取成绩=初试成绩/3*50%+复试成绩*50%

    3. 相关说明:

    1)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复试不及格,不予录取;

    2)体检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在秋季博士入学报到时提交硕士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否则取消博士入学资格。

    4)因疫情尚未解除,复试期间线下复试考生不安排在上海有机所用餐。

    五、公示与监督:

    1. 拟录取名单在我所网站的招生信息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

    2. 考生投诉和监督电话:021-54925238/021-54925239

     

    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研究生部

    2020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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