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推进岗位管理工作的宣传介绍
关于推进岗位管理工作的宣传介绍
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2006年7月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国家人事部下发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和《实施意见》,对事业单位试行岗位管理制度进行了部署。中国科学院按照人事部的总体要求,研究制定了《中国科学院岗位管理实施办法》,报经国家人事部批准后,制定了《中国科学院岗位管理实施办法》、《专业技术岗位首次分级聘用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组织在全院范围内启动实施岗位管理制度。
中国科学院制定的《中国科学院岗位管理实施办法》,确立了我院岗位设置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在政策制定过程中,重点坚持了以下四个原则:
第一,坚持以国家政策为指导。人事部出台的《试行办法》及 其《实施意见》,把事业单位的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对每个类别岗位确定了通用的岗位等级,规定了基本的管理办法,构建了岗位设置管理的基本制度框架。
第二,坚持我院人事制度改革方向。我院推行全员岗位聘用制已经有较长时间,初步建立了具有中国科学院特色的岗位聘用制度。因此,在本次《实施办法》的出台过程中,充分考虑了我院人事制度的现状和岗位设置的特点。在岗位类别、岗位等级以及岗位基本任职条件等方面,都进行了适当的调整,使《实施办法》既符合国家岗位设置的宏观政策,又符合我院的实际特点。
第三,坚持统一规范与分类管理相结合。本次出台的《实施办法》明确了我院岗位设置的基本原则、基本框架、基本问题,起到统一规范的作用。同时,考虑到各单位科研工作特点、人才组成情况存在较大差异,需要实行分类管理,赋予各单位在院确定的宏观原则指导下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的权利。按照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自主设置本单位的具体工作岗位,自主聘用人员,实现统一规范与分类管理相结合。
第四,坚持科技、支撑、管理人员和谐发展。科技人员、支撑人员、管理人员是我院创新队伍的主体,三类人员的岗位性质有很大的区别。院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充分考虑三类人员自身的特点和成长规律,拓展各自的职业发展通道,力争做到人尽其才、人人成才,和谐发展。
2007年9月,院以分片组织的方式,分别在北京、上海、西安召开了“中国科学院岗位设置管理部署暨工作研讨会”,对全院启动岗位设置管理进行了部署。院要求各所属事业单位依据《中国科学院岗位管理实施办法》、《专业技术岗位首次分级聘用工作的实施意见》和院下达的“岗位设置控制指标”,于2007年10月底前组织编制《岗位设置方案》和《专业技术岗位首次分级聘用实施办法》,报院审核,经院批准后,组织编制《岗位管理实施细则》,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后,由所批准并组织实施;并要求在年内组织实施专业技术岗位首次分级聘用。
我所贯彻院的部署,所务会议研究,成立了工作小组,负责推进岗位设置管理与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成立了工作监督组,负责工作过程、程序的监督。具体完成了《上海有机所岗位设置方案》、《上海有机所岗位设置情况审核表》和《上海有机所专业技术岗位首次分级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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