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国科学院《关于评选第九届“中国科学院杰出青年”的通知 》的通知
关于转发中国科学院《关于评选第九届
“中国科学院杰出青年”的通知 》的通知
各研究室、各部门:
现将中国科学院《关于评选第九届“中国科学院杰出青年”的通知 》转发给大家,请各研究室、各部门积极推荐(包括自荐),推荐(包括自荐)名单在12月26日17:00前报团委(杨慧娜处)。
2006年12月25日
关于评选第九届“中国科学院杰出青年”的通知 |
院属各单位、院机关各部门: 自1995年至今,我院开展“中国科学院杰出青年”的评选工作已进行了八届,一大批院所优秀的科研、管理人才荣获此项荣誉称号,在推进知识创新工程中发挥了很好的表率作用。为进一步调动广大青年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表彰、宣传在知识创新工程工作中涌现出来的杰出青年典型,大力推进我院青年人才队伍建设。根据院重要奖项评审的统一安排,2006年将开展第九届“中国科学院杰出青年”评选活动,表彰10名左右“中国科学院杰出青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院属各单位(含院机关、分院机关、院直属投资企业所辖的部门和下属公司)在岗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中国科学院系统工作1年以上的职工(不含临时工和在读脱产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爱国爱党,遵纪守法,敬业爱岗,业务技术精湛,工作成绩显著,群众公认。 (一)科研类 1.立志献身祖国的科技事业,有良好的科学道德,求实创新,团结协作,刻苦钻研,勇攀科技高峰; 2.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取得了较高水平的科技成果。 (二)技术类 1.高新技术企业类 (1)努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为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壮大竭尽全力,艰苦创业; (2)取得了较高水平的科技成果并使之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或具备现代管理意识,为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作出显著成绩,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支撑类(含分析测试、图书情报、技工等) (1)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刻苦钻研业务技术,有较强的岗位业务技能。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等方面有突出成果,在提高工作效率、质量和经济效益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 (2)技术工人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受过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岗位实际操作技能达到中级以上技术等级标准;其他人选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管理类 (1)积极投身于改革开放和知识创新工程实践,正确行使权力,勤政廉政,以身作则,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丰富的岗位业务知识,具备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 (2)在本岗位中勇于创新并作出突出成绩,对所在部门的事业发展有重大的贡献,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三、评选机构 (一)评选活动由院京区党委、人事教育局、办公厅、规划战略局、科学时报社、院青年联合会、院团委联合组织,成立评选领导小组和评选委员会。院团委及各单位团组织负责具体的日常工作。 (二)评选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 白春礼(常务副院长) 副组长: 方 新(院党组副书记) 何 岩(院党组成员、副秘书长、京区党委书记) 成 员: 项国英(京区党委常务副书记) 蒋协助(院办公厅主任) 潘教峰(规划战略局局长) 谭铁牛(院青年联合会主席、自动化所所长) 李和风(人事教育局副局长) 刘洪海(科学时报社总编辑) 刘松林(京区党委副书记) 胥伟华(院团委书记、青年联合会秘书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院团委,胥伟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评选委员会由领导小组聘请有关人员组成。 四、评选办法与程序 (一)各单位(含分院机关)可上报1名候选人。 (二)各单位党、政和团组织组成推荐小组负责推荐工作,根据评选条件,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推荐人选。 (三)推荐人选经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并经党委会研究审核后报所属分院党组。 (四)院属各单位(不含科大)推荐人选须经分院党组研究同意后统一上报。所有候选人须公示、审核并加盖部门印章后,再上报院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材料的规范要求:被推荐人选事迹材料(撰写说明见附件1)一式2份;《中国科学院杰出青年推荐登记表》(见附件2)一式2份;候选人所在单位公示意见。经审核并加盖印章后一并上报院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材料不合格者不予评选。 (六)由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程序性评审,提出20名正式候选人,报经评选领导小组同意后,提交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七)评选委员会根据评选条件,对推荐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综合评选后,提出10名左右杰出青年建议名单,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再经评选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确定第九届“中国科学院杰出青年”当选者。 (八)评选出的杰出青年将被授予第九届“中国科学院杰出青年”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予以奖励。 五.几点要求 (一)各单位党政领导要充分重视此项工作,在工作中要坚持条件,按照程序,严格把关,既要考虑科研、开发一线的青年代表,也要考虑在管理和支撑系统岗位上的先进青年。 (二)凡已获得“中国十大杰出青年”和“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称号者,不再参加院杰出青年评选。 (三)推荐材料在2006年12月30日前上报院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院团委办公室)。 联 系 人: 欧 云、刘伟伟 联系电话: (010)68597570 传 真: (010)68597569 电子信箱: youth@cashq.ac.cn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2号中国科学院团委 邮 编:100864 附件: 1.关于撰写推荐人选事迹材料的说明 2.事迹材料样稿 3.《中国科学院杰出青年推荐登记表》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十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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