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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安全教育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5-04-28

关于开展安全教育的通知

科沪有发安字[2005]83

 

各研究室、部门和中心

为强化全所职工和研究生的安全意识,配合新实施的《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的学习,特邀请上海市安全生产监察局原监管二处处长黄美丽同志作安全生产专题报告。报告以《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为主线,结合上海市和科技系统的安全形势,穿插有大量事故案例,内容丰富。

 

由于场地关系,具体安排为:

 

1、        时间:5月9日下午2:00 (报告会)
人员:所领导、室主任、各处室(公司、中心)负责人、课题组长、正副研究员、党团工青妇研究生会负责人、安全员、03级博士生

2、时间:5月10日 下午2:00 (报告会录象)
  人员:博士生(除03级)、分析、物理、沪港

3、时间:5月11日 下午2:00 (报告会录象)
  人员:硕士生

4、时间:5月16日 下午2:00 (报告会录象)
 人员:生命、金属、三维、高分子

5、时间:5月17日下午2:00 (报告会录象)
人员:元素、现代、信息中心、计算机

6、时间:5月18日下午2:00 (报告会录象)
 人员:学报、后勤、机关、物资

 

地点:报告厅

 

本报告作为05年上半年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根据我所安全手册中《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的有关规定,要求全所职工和研究生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务必重视并出席报告会。报告会实行签到制度,并记入个人安全教育记录。

 

 

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

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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