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有机所举办科研财务助理经费使用和财务报销交流会
为了进一步加强科研经费使用管理与财务报销制度有效执行,上海有机所于1月15日在君谋楼二楼多功能厅召开了“科研财务助理经费使用和财务报销交流会”。上海有机所各课题组的科研财务助理等职工共58人参加了此次交流会。
交流会上,金属有机实验室夏春安、沪港实验室洪炜和生命有机实验室王颖黎三人分享了有关经费使用管理以及财务报销方面的工作经验。三人结合项目预算编制中准备工作、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的要求,梳理了设备购置、材料费、维修工程、外协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交通费、办公维修费、公务接待费、问题发票等常见报销类型中的要求和要点,有利于大家合法合规充分用好科研经费。
资产财务处处长吕文在会中,就巡视整改问题、科研财务助理制度、经费政策变化、奖励机制进行了相关介绍:针对巡视问题的整改,重点强调了必须避免相应问题的再次发生,特别是必须杜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再次发生;明确科研财务助理制度的工作职责;自中办50号文颁布以来,在“放管服”要求下,特别在优化科研经费管理、简化预算编制内容、经费开支科目合并、预算调剂权下放、项目验收等方面经费政策变化,国家和院都作了进一步完善,提高了科研财务助理对科研经费使用政策变化的认识;针对经费使用不当的相关情况进行强调,也帮助科研财务助理提高科研经费使用规范性的认识。
会后,大家针对日常报销中遇到的各类实际问题以及奖励机制开展交流与讨论。此次交流会帮助科研财务助理们学习了科研经费使用的政策法规和报销注意事项,提高了经费使用的认知。
交流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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