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激光粒度分析仪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13条件保障处

根据《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就 激光粒度分析仪_项目采购组织竞争性磋商,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

采购项目编号:SIOC-JZ-20241213

采购项目名称:激光粒度分析仪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内容:激光粒度分析仪

采购要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序号

采购内容

技术规格

数量

交货期

预算金额

1

激光粒度分析仪

1. 整机粒径测试范围:10nm-3500um

2. 光源:应标配两个光源,红光光源应采用4mW632.8nm-氖气体激光器;蓝光光源应采用10mW470nmLED激光器;

3. 采用反傅立叶配置光路设计,全量程范围使用单一透镜进行测量,不采用多镜头技术;

4. 采用折叠光路设计和同轴双光源技术,减少仪器占用面积;

5. 全量程采用激光衍射法,使用米氏理论和夫琅霍夫理论进行分析;

6. 测量速度:扫描速度不低于10KHz;典型测量时间<10秒;

7. 重复性≤±0.5%;精确度≤±0.6%

8. 检测单元:采用对数间隔排列探测器,检测角度范围0.015-144度;

9. 主机与样品分散系统应完全独立;不同样品分散系统应由主机自动识别;测量池插入主机后,应可自动锁定,并可一键解锁;

10. 软件应具有自适应衍射算法,能够基于适应衍射算法存储的所有子测量数据,再通过机器学习将数据分类为瞬态和稳态,其中,稳态表征大多数时间观察到的颗粒,瞬态表征偶尔能观察到的事件,如气泡等;

11. 付款方式:100%不可撤销信用证(合同预付90%,验收后付10%)。

12. 质保:安装验收合同后1年。

注:*标注要求必须满足,无法满足者,做无效处理。

1套

3个月

65万元(人民币)

商务要求: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业绩证明(三年内同类型采购合同)等其他相关材料。

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2月20日9时00

文件递交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零陵路345号5号楼1楼伯明厅

注意:所有文件请务必全部完整密封,如未密封或有破损将视为无效文件

会议时间:2024年12月20日9时00

会议地点:上海市徐汇区零陵路345号5号楼1楼伯明厅

项目联系人:史良伟

联系电话:15021810563

邮箱:fjptslwcj@sioc.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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