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24年度上海市白玉兰人才计划浦江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课题组: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本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支持和鼓励海外优秀留学人员来沪工作和创业,根据《上海市人才计划管理办法》(沪委人〔2023〕4号)和《上海市白玉兰人才计划浦江项目实施办法》(沪人社规〔2023〕8号)等规定,上海市人才工作局启动实施2024年度上海市白玉兰人才计划浦江项目(简称“浦江项目”)申报工作(网页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9v7XIVcWo6MvVY4VuFK75g),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专题一、A类(科研开发类)
申报主体要求:申请人应在本市高校、科研院所(含新型研发机构)等单位从事自然科学和技术研究;
执行期限:2024年12月1日至2026年11月30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30万元。
专题二、B类(企业创新创业类)
申报主体要求:申请人应在本市企业从事科技创新研究,或由申请人创办科技型留学人员企业;
执行期限:2024年12月1日至2026年11月30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30万元。
专题三、C类(社会科学类)
申报主体要求:申请人应在本市单位从事人文社会科学类创新研究,或由申请人创办文创类留学人员企业;
执行期限:2024年12月1日至2027年11月30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15万元/人。
专题四、D类(特殊急需类)
申报主体要求:申请人所从事的创新研究或创办的留学人员企业,符合本年度特殊急需人才资助领域,且由相关单位择优推荐;
执行期限:2024年12月1日至2026年11月30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15万元(社会科学)或30万元/人(自然科学)、50万元/团队。
二、申报要求
申请人为来沪工作和创业的海外留学人员及团队,其中也包括入外籍留学人员、赴中国港澳台地区学习的留学人员,或者中国港澳台地区居民赴国外学习的留学人员,除满足《上海市白玉兰人才计划浦江项目实施办法》相应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组织实施项目的相应能力。
2.研究课题已经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3.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技伦理和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4.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报告的同时上传由申报单位出具的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
5.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入选后须全职来沪创新创业,且每年在沪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申报团队项目的申请人应不少于3人,全部成员均应符合申请条件,且须作为团队被本市单位整体引进或作为创业团队共同创业。
6.来沪工作从事创新研究的留学人员于2021年1月1日后入境,来沪创业的留学人员于2020年1月1日后入境。尚未入境但已同本市用人单位达成明确聘雇意向或已同有关创业园区达成落地意向的留学人员及团队,也可申报。在境外以留学身份连续学习或进修,及入境工作和创业时间均以出入境记录为准。
7.2024年度特殊急需类(D类)申报事项:
(1)年度资助领域: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以及电子信息、生命健康、汽车、高端装备、先进材料、时尚消费品等;
(2)根据本市产业分布和发展特点,各区引进的紧缺类创新人才和留学人员企业,可通过区人才局、留学人员创业园、临港新片区管委会等单位或部门择优推荐,创业类申报要求参照企业创新创业类(B类);博士后人员可申报特殊急需类(D类),并提交有效期可基本覆盖本计划执行周期的有效博士后人员协议书(三方协议)等,由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择优推荐。
三、申报方式
1.所有申请人须先进行申报资格认定(有关事项见附件),凭资格认定提交的申报项目有效。在线认定有效提交时间为2024年8月5日至9月8日。
2.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无需送交纸质材料。
申请人通过“上海国际人才网”(https://www.sh-italent.com/)—人才计划一站申报—“上海市白玉兰人才计划”在线办理--浦江项目进入登录页面,或者直接通过域名https://shrctcpt.sh-italent.cn/进入登录页面。请使用申请人账号登录(申请人账号密码由单位账号创建,无需点击“立即注册”),进入申报首页。申请人提交“项目申报”后,由申请单位进行“项目申报审核”。
3.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4年8月12日,截止时间(含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提交)为2024年9月15日。
四、评审方式
采取两轮评审形式。
五、咨询方式
项目申请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请联系科研管理处(徐晓娜,54925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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