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特别研究助理资助项目的通知
根据《中国科学院特别研究助理资助项目实施细则》及《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特别研究助理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2023年“特别研究助理资助项目”面向2022年10月20日后进站的博士后,申请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恪守科研道德和学术规范,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2.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应届博士毕业生优先(申请时须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
3.申请时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突出的创新研究成果,科技创新潜质优良;
5.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人员的人事关系已转入我所,并保证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6.此前未获得本项目资助。
二、申请材料
1.《特别研究助理资助项目申请书》;
2.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博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复印件;尚未获得博士学位的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复印件或博士论文预答辩通知书等证明材料;
3.已取得的代表性成果等证明材料;
4.已进站博士后提供1份本领域专家的推荐信;应届博士毕业生提供博士导师推荐信。
三、申请时间
请有意向申报特别研究助理资助项目者,于10月25日16:00前邮件发送以下电子材料至人力资源处gwj@mail.sioc.ac.cn:
1、《特别研究助理资助项目申请书》;
2、身份证明、博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代表性成果、推荐信(签名)等;
3、以上材料合并为1个PDF文件。人力资源处将在申请截止后进行遴选、公示工作。
四、资助名额
上海有机所2023年特别研究助理资助项目资助名额2名(含支持参与全国重点实验室体系重组/参与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平台建设的专项名额1名)。
当年度“中国科学院院长特别奖”获得者、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获资助者等,直接纳入“特别研究助理项目”资助范围。
五、资助形式
特别研究助理资助项目采取院所两级共同资助方式,院给予每人60万/2年,所给予20万/2年匹配经费,经费分2年下达。资助经费可用于资助人员的薪酬发放、科研及访问交流等支出。
联系人:管老师
E-mail: gwj@mail.sioc.ac.cn
电话:54925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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