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上海市“超级博士后”激励计划资助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年上海市“超级博士后”激励计划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沪人社专〔2023〕247号)及《上海市“超级博士后”激励计划实施办法》(沪人社专〔2020〕223号)精神,即将开展上海市“超级博士后”(以下简称:“超博”计划)申报工作,请各课题组积极申报。现将我所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为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入站且全职从事研究工作的在站博士后人员(不包括定向委培、现役军人、在站研发型、规培类等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人员),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学术道德和综合能力;
2. 人事关系在我所;
3. 申报当年不满36周岁(1987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每生育1胎的女性博士后可放宽1周岁,最多放宽3周岁;
4. 须依托所在博士后设站单位及创新实践基地进行申请,资助期内不得变更合作导师,不得变更身份。
(二)优先推荐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1. 在国家实验室,国家及本市重点实验室、重大科学设施、重点研究中心、重大专项任务等重大平台、前沿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以及“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中从事研究工作;
2. 在本市认定的高峰人才团队、院士、海外高层次人才团队和东方英才领军项目(原上海领军人才)获得人团队中从事研究工作;
3. 在本市重点支持的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领域从事研究工作;
4. 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或国内顶尖高校、科研院所取得博士学位后,在列入教育部“双一流”大学和学科建设名单的设站单位或设站学科,或在列入上海地方高水平大学建设的设站单位中从事研究工作;
5. 研究能力突出,取得重大自主创新研究成果,申报年度入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进站后,获得博士后基金(特别资助或面上一等资助)一项及以上,或在相关领域具有影响力的高水平期刊上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
6. 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特别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须为一级学科)研究;
7. 入围第三届上海市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复赛(未获 奖),或已入选当年度本市博士后科技服务团。
(三)下列人员符合申请条件(不包含优先推荐条件) 的,可直接入选“超博”计划
1. “超博”计划申报当年度入选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博新计划”),且未申报过“超博”计划;
(四)下列人员不列入申报范围
1. 已入选国家海外博士、博士后引进、派出类计划、“中 德博士后交流项目”“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 等支持计划的博士后人员;
2. 已列入东方英才计划、上海市白玉兰人才计划浦江项目等本市综合性人才培养资助计划且尚在资助期内的博士后人员;
3. 已列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师资博士后培养项目的博士后人员。
二、资助标准
(一)入选“超博”计划的博士后人员,按照每人每年15万元、共资助2年的标准予以资助。设站单位对获得此项资助的博士后人员给予不低于1:1的配套经费。
(二)对“超博”计划申报当年度入选“博新计划”的博士后人员,按照每人每年10万元、共资助2年的标准予以资助。
对先入选本市“超博”计划,再获“博新计划”资助的博 士后,资助金额累计不超过20万元。
三、申报工作安排
1. 我所本年度可申报名额为17人。
2. 8月20日前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至人力资源处。(详细要求请查看《附件2:申请材料及要求》)
联系人:人力资源处 管老师、杨老师
电话:021-54925262、5216
邮箱:gwj@sioc.ac.cn。
材料名称 |
电子版(gwj@sioc.ac.cn) |
纸质版 |
《上海市“超级博士后”激励计划日常经费资助申请表》 |
PDF电子版(命名为姓名-申请表) |
本人签字,1份 |
身份材料 |
PDF电子版(合并为1个PDF,命名为姓名-申请材料) |
核对原件,提交复印件1份 |
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 |
核对原件,提交复印件1份 | |
博士导师推荐意见或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 |
原件 | |
突破年龄限制的女性博士后,应提供子女出生证明 |
核对原件,提交复印件1份 |
3. 8月21日至8月24日人力资源处对材料进行初审。
4. 8月25日-8月31日单位遴选推荐。
5. 8月31日-9月6日公示。
6. 9月6日-9月15日申请人进行网上申报。
通过本单位推荐的申请人登录上海“超级博士后”激励计划申报平台(http://61.129.0.62:10088/index. html#/access/login), 进行网上信息填报,上传《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并完成提交。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事宜。
当年度“博新计划”入选者完成网上信息填报并仅需上传《申请表》。
7. 9月16日-9月19日单位在线完成网上申报材料与书面材料一致性审核,并提交上报。
8. 上海市审查及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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