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17科研管理处

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工作已开始,请申请人根据本年度的项目指南以及不同申请类型的填写说明和撰写提纲,仔细填写申请书,现将有关申请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类型项目申请书全部采用在线方式撰写,115日以后申请人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的网站使用个人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在线填写。

    新入职或首次申请基金的申请人,请与科研处李蓉lrr@sioc.ac.cn联系,申请开通基金账号。

二.本年度所有项目均实行无纸化申请,所有附件都以电子版形式上传,请于202335日前在线提交申请书电子版。

三.今年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请于2023225日前提交申请书初稿,由所学术委员会审核,进行修改后再网上正式提交。

四.有关情况通报和注意事项

1. 请申请人仔细阅读《2023年度项目指南》中的申请须知、限项规定和各类项目的申请要求以及基金委的各项改革举措,做到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

2. 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2023年度杰青、优青、青年三个项目类型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均实行预算制;

3. 申请人应提前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版个人简历文件未按要求上传主要参与者简历的将无法提交项目申请

4. 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

5. 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数合计为1项,作为主要参与者申请和正在承担的项目数合计为2项。作为主要参与者承担的2022年(含)以前批准资助的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但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的计入;2023年(含)以后批准(包括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项目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

6. 本年度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实施联合限项,基金重大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科研人员同期申请和承担的上述项目(课题)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

7. 本年度优青、杰青项目与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在同层次以及上一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任何一类支持期内和支持期结束后,不得申请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在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任何一类支持期内和支持期结束后,不得申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8. 上海有机所作为依托单位或合作单位共同申请项目时,申请书阶段的项目资金分预算(包括间接费用)需经合作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在预算说明书中详细说明。项目批准后,合作研究双方应当在计划书提交之前签订合作研究协议书,计划书阶段的项目资金分预算(包括间接费用)需经合作方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签章确认。为加强此类项目管理,上海有机所作为合作单位申请项目,请将申请书电子版、经费分预算表纸质件提交科研处备案;

9. 按照基金条例规定,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负责人不得变更。在站博士后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如获资助后不得变更依托单位。

申请人在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必须与人力资源处签订延长人事聘用期限,至该项目申请书中的终止年月在提交申请书时,请同时提供聘用合同和书面承诺书(申请人和课题组长签字);

10. 科研处将组织本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宣讲交流会,具体时间和地点届时通知,欢迎大家参会。

衷心感谢全所科研人员对我们工作的积极支持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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