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22年度国家公派留学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10人力资源处

各研究室、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加强人才国际化培养,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2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及中科院人事局相关通知,现将2022年度申报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的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受理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院委托中国科学院科学教育服务中心作为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及博士后项目申请受理机构,具体负责院属各单位申请人员的咨询、受理申请和汇总报送等事宜。我所由人力资源处受理材料。 

  二、项目受理时间 

  2022410日至420 

  三、受理材料要求 

  (一)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及博士后项目选派要求详见《2022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申请前往留学的目标单位应为相关专业领域世界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全职博士后纳入特别研究助理管理,可参照我所正式工作人员申请。 

  (二)申请人须在项目受理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受理单位选择中国科学院),并向我所人力资源处递交纸质材料,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两份。如提供材料中有使用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在申请表第一页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照片(一寸免冠、光纸正面)。 

  四、重要说明及要求 

  (一)国家公派留学是院出国深造学习、交流合作的重要方式,除须严格遵守国家留学基金委的各项规定要求外,还须参照《中国科学院公派出国留学研修管理办法》(科发人字〔2019〕39 号)进行管理。 

  (二)国家公派留学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我所将对申请人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申请资格、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留学研修计划可行性等进行严格把关并对出国留学成果提出明确考核要求后,再出具单位推荐意见。国家留基委将组织同学科专家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及录取计划确定获资助人选。 

  (三)2022年度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及博士后项目预计6月下旬公布录取结果,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23年12月31日。 

  (四)被录取的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办理派出时,须向我所及时报告计划派出时间、留学国别和单位、计划回国时间等信息,我所核实汇总后通过ARP系统向院人事局报备。新冠疫情期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应在出国留学前完成新冠疫苗接种,遵守我国及访问国疫情防控政策,在外做好个人防护。遇到紧急情况,及时与单位和所在国使领馆联系。回国后,我所将对国家公派留学人员进行“三位一体”综合评价(个人总结报告、国外邀请人鉴定评价、派出单位考核评价),并将评价结果通过ARP报送院人事局。 

  (五)国家公派留学申请相关文件均可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sc.edu.cn/chuguo)综合项目专栏中查询。 

    

     联系人:人力资源处 管文蛟 

     电话:021-54925262 

     邮箱:gwj@sioc.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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