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三届“SIOC岗位建功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部门、研究室、中心:
自中国科学院实施“率先行动”计划以来,我所涌现出了大批优秀的科技、支撑和管理人才。为充分发挥先进人物典型的榜样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和激励广大职工坚定理想信念,立足岗位、建功立业,扎实推进研究所“十四五”规划实施及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组,推动研究所改革创新发展,我所将组织开展第三届“SIOC岗位建功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2021年拟表彰“SIOC岗位建功先进个人”10名,提名奖若干。
二、评选范围
各部门、研究室的在职职工(所领导、部门负责人、课题组长不参与评选)。
三、评选条件
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爱党爱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积极投身“率先行动”计划,业务技术精湛,工作成绩显著,并具备下面条件之一(限近三年工作业绩):
(一)在科研岗位,充分发挥科技创新主力军作用,在“四个面向”(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方面,取得重要或突出的进展。
(二)在支撑岗位,恪尽职守,技艺精湛,解决了重要或关键技术问题,对科研仪器和设备做出重大技术改造和升级,或在专业实验平台、公共技术服务中心、物资供应平台、公用设备设施、信息中心、学报等的建设、运行、维护中做出重要或突出贡献的。
(三)在管理岗位,勤政廉洁,勇于创新,政策水平高,工作能力强,群众基础好,对所在单位或部门的事业发展做出重要或突出贡献,在广大职工中具有较高威信的。
四、组织领导
评选活动在所党委的领导下,由所工会、妇委联合组织实施。成立“SIOC岗位建功先进个人”专项工作评审委员会,负责终评工作。下设评选工作办公室(设在所工会),负责申报材料的收集、组织评审等具体工作。
五、评选办法及程序
(一)组织推荐及初评
各分工会牵头协调,自下而上组织推荐;加强领导,成立由党支部、分工会、研究室(部门)负责人等组成的初评小组(由党支部书记担任组长);采取部门(课题组)推荐,初评小组在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对照评选条件,择优筛选,按照分配的名额确定推荐候选人员。
(二)上报推荐材料
各分工会负责将确定的推荐候选人选材料报送至评选工作办公室,材料包括:1、《“SIOC岗位建功先进个人”推荐表》(见附件1);2、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终评
根据评选条件,由“SIOC岗位建功先进个人”专项工作评审委员会对推荐候选人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综合评选后,提出拟表彰对象。
(四)公示
对评审确定的“SIOC岗位建功先进个人”候选名单和事迹在所网站及“SIOC职工之家”、“ChemMsTry”等微信公众号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五)表彰
经公示无异议后,授予第三届“SIOC岗位建功先进个人”称号,并在2022年职代会上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予以一定奖励。
六、相关要求
(一)各部门党政领导要充分重视此项工作,在工作中要坚持原则,按照程序,严格把关,认真做好推荐工作。
(二)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要坚持标准,做到好中选优,不搞“平衡”、“照顾”、“轮流坐庄”,切实把工作成绩突出、群众威信高的同志评选出来。
(三)推荐登记表不得含有涉密信息。材料纸质版(一式1份)请在2022年1月5日前交至所工会,同时电子档发送至zbj@sioc.ac.cn。
联 系 人:张冰津、陆海峰、王蕾蕾
联系电话:021-54925077、54925280、54925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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