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21党政办| 【 大 中 小 】【打印】 【关闭】
各部门、各研究室、各分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7号),2017年清明节放假调休安排如下:
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1日(星期六)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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