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度上海市科技进步奖初评工作日前结束,经专家网上评审和会议复审,初评通过项目共323项。
根据市政府颁发的《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规定》要求,从 2005年9月1日起,2005年度本市科技进步奖初评通过项目在“上海科技”(www.stcsm.gov.cn) 网站上公示,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自公布之日起30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初评通过项目持有异议的,或对项目完成单位、完成人中有文字错漏需要更正的,应当以真实身份书面向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管理办公室(中山西路1525号上海技贸大厦,邮编:200235 )提出,市科学技术奖励管理办公室将按规定对异议人(单位)身份予以保密。凡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管理办公室
2005年9月6日
附件:2005年度上海市科技进步奖初评通过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