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提交结题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
按照国家基金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有关规定,资助期满项目提交结题报告/成果报告。根据今年基金委发布的相关通知,现对做好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报告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请承担2025年结题的各类基金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撰写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
请使用个人用户名和密码进入ISIS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根据结题报告填报说明要求在线填写,于2026年2月10日前提交电子版,待基金委审核通过,再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成果报告2份交科研管理处。附件材料只需电子版提交,无需报送纸质。
2.在填写结题/成果报告时,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的论文列入,也不要将与受资助项目无关的研究成果列入报告中。
3.决算支出数据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请相关课题组科研财务助理根据项目决算编制说明,及时核对有关经费支出信息,归类整理并填报有关数据。结题项目经费决算表的填报,应严格按照国家基金委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执行,注意应付未付、预付款等都不列入支出范围,同时注意查看ARP系统中所有相关情况表,不要遗漏有关数据,做到账表一致,并填写决算说明书。
结题项目经费决算表(单页)于2026年1月23日前请资产财务处对口管理的相关老师进行审核并签字盖章交科研管理处。
一次性进行了间接经费调增的项目,经费决算表和决算说明书等有别于其它项目,具体要求请与科研管理处取得联系。
今年结题项目经费结余资金比例超过30%的项目,新增“结余资金情况说明”内容,
请项目负责人说明项目结余资金产生的原因及后续资金使用计划。
4.请包干制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项目负责人于2026年1月30日前提交项目立项情况、主要研究人员、研究成果、经费执行情况,按照上海有机所基金包干制项目有关制度规定,进行内部公示,接受全所科研人员监督。(具体要求请与科研管理处联系)
5.有外拨经费的结题资助项目,请合作单位提交一份经费决算表和支出明细表,一份决算说明书(对经费执行、预算调整、结余经费管理等予以说明),并加盖单位财务部门章。
6.结题/成果报告中部门和依托单位签字盖章,由科研管理处统一办理。
基金委如有最新要求,科研管理处将及时告知大家,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科研管理处和资产财务处有关人员。
联系人:李蓉
电话:54925225
附件:
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
科研管理处
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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