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2026年上海市“超级博士后”激励计划资助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
根据上海市人才工作局《关于开展2026年上海市“超级博士后”激励计划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及《上海市“超级博士后”激励计划实施办法》精神,即日起开展2026年上海市“超级博士后”(以下简称:“超博”计划)申报工作,请各课题组积极申报。现将我单位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为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间进入我单位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并全职从事研究工作的在站博士后人员(不包括定向委培、现役军人、在站研发型、规培类等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人员)。试点专设重点赛道,领域含我市重点支持的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产业领域,基础研究学科领域、未来产业领域及涉外专业服务业。申报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学术道德和综合能力;
2. 人事关系已调入我单位;
3. 申报人须为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每生育1胎的女性博士后可放宽1周岁,最多放宽3周岁;
4. 须依托在我单位进行申请,资助期内不得变更合作导师,不得变更身份。
5. 通过重点赛道申报人员,须为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优先推荐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1. 在国家实验室,国家及本市重点实验室、重大科学设施、重点研究中心、重大专项任务等重大平台以及“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中从事研究工作;
2. 在市委人才办确定的高峰人才,在沪在职院士,白玉兰人才计划创新、东方英才计划团队项目、领军项目(含原“上海领军人才”计划)入选人员团队中从事研究工作;
3. 在本市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产业领域,基础研究学科领域、未来产业领域及涉外专业服务业领域中从事研究工作;
4. 研究能力突出,取得重大自主创新研究成果,当年度入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资助博士后人员计划、博士后基金(特别资助或面上资助)一项及以上,或在相关领域具有影响力的高水平期刊上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
5. 入围第六届上海市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决赛(未获奖)。
(三)下列人员符合申请条件(不包含优先推荐条件)的,可直接入选“超博”计划(需在系统内申报,不占单位申报名额)
1. 入选当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人员计划A类(即“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博新计划”),且未申报过“超博”计划;
2. 获第六届上海市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金奖;
3. 入选当年度上海市博士后海外引进项目(海外博士来沪从事博士后工作)。
(四)下列人员不列入申报范围
1. 已入选国家博士后海外项目,“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等支持计划及本市博士后派出类项目;
2. 已列入本市东方英才计划、白玉兰人才计划等本市综合性人才培养资助计划且尚在资助期内;
3. 已列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师资博士后培养项目。
二、资助标准
(一)入选“超博”计划的博士后人员,按照每人每年15万元、共资助2年的标准予以资助。我单位对获得此项资助的博士后人员,给予不低于1:1的配套经费。
(二)对“超博”计划申报当年度入选“博新计划”的博士后人员,按照每人每年10万元、共资助2年的标准予以资助。
对先入选本市“超博”计划,再获“博新计划”资助的博士后,资助金额累计不超过20万元。
三、申报工作安排
1. 我单位本年度可申报名额:
(1)基础名额16名(其中重点赛道人数至少为8名)
(2)企业合作支持名额1名
(3)外籍及港澳台人员不限名额
2. 即日起-10月9日下班前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至人力资源处,逾期不再受理。详细要求请查看《附件2:申请材料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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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电子版 |
纸质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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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超级博士后”激励计划日常经费资助申请表 |
PDF电子版(命名为姓名-申请表) |
本人签字,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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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材料 |
PDF电子版(合并为1个PDF,命名为姓名-申请材料,文章无需全文) |
核对原件,提交复印件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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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 |
核对原件,提交复印件1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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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导师或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 |
原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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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优先推荐条件的,应提供证明材料或情况说明 |
原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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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破年龄限制的女性博士后,应提供子女出生证明 |
核对原件,提交复印件1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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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上海超级博士后申请人信息表 |
Excel电子版(命名为姓名-申请人信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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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10月10日-10月13日人力资源处对材料进行初审;
4. 10月14日起通过初审申请人进行遴选推荐,并对拟推荐人进行公示;通过公示的拟推荐人于10月20日前登录“上海国际人才网——上海市博士后项目申报管理系统—上海市‘超级博士后’激励计划申报管理平台”(https://hjyc.rcj.sh.gov.cn/superior/index.html#/access/login),进行网上信息填报,上传《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并完成提交。逾期不再受理。当年度“博新计划”入选者、第六届上海市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金奖获得者、当年度上海市博士后海外引进项目(海外博士来沪从事博士后工作)仅需在系统内完成个人信息填报并上传《申请表》。
5. 10月20日-10月23日人力资源处在线完成网上申报材料与书面材料一致性审核,并提交上报;
6. 上海市审查及评议。对申报人员进行形式审查,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予以退回,且不接受申报单位其他人选的补充申报。
联系人:人力资源处 管老师
电话:021-54925262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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