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2026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含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和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博士后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博士后日常经费管理,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有关要求,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资助”的原则,结合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相关工作要求,现就2026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以下简称国资计划)申报及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标准及数量
(一)国资计划
国资计划分为A、B、C三档,资助期为两年。其中,A档为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博新计划),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8万元,另每人一次性配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科研资助经费8万元,2026年拟资助500人;B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8万元,2026年拟资助1000人;C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2万元,资助人数根据年度经费预算情况确定。
(二)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
获得国资计划(含A、B、C档)资助的人员均须在出站前(一般应为获资助18个月至资助期满时)申报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详见附件3),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择优予以一次性资助。资助标准分为三档:一档资助标准为每人10万元,二档资助标准为每人6万元,三档资助标准为每人4万元,资助人数根据年度经费预算情况确定。
(一)国资计划
2026年度国资计划将于2月24日开始申报,申请人进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官网的国资计划申报系统进行申报(网址:www.chinapostdoctor.org.cn/linkto)。其中,博新计划申请人应于3月24日前在系统提交申请,我单位将于4月1日前进行审核推荐;国资计划B、C档申请人应于4月30日前在系统提交申请,我单位将根据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中发布的推荐名额进行遴选,并于5月18日前进行审核推荐。
单位审核推荐后,国家相关部门将于4-6月份组织专家评审。其中,博新计划进行一次专家通讯评审和一次专家会议评审,国资计划B、C档进行一次专家通讯评审。
(二)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
2026年度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申请人于即日起至8月31日前在申报系统进行申报,我单位将于9月7日前进行审核后由国家相关部门组织一次专家通讯评审。入选国资计划人员应在出站前申报科研业绩评估考核,未申报者不能办理出站手续。
三、有关要求
(一)博新计划和国资计划B、C档申报条件和有关要求详见申报指南(附件1、附件2)。请申请人认真阅读并确定申报的具体项目。如申请人同时符合博新计划和国资计划B、C档申报条件可同时申报。同时申报者须先登录博新计划申报系统选择申报的具体项目,完成博新计划申报,再按提示跳转至国资计划B、C档申报系统,完成B、C档申报(跳转后,仅需修改和补充B、C档部分申报内容即可,无需重复申报)。
(二)申请人开展每站博士后研究期间仅可申报一次国资计划(A、B、C档),在职身份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申报。获选人员须在我单位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并须将人事关系(含人事、工资关系及人事档案)转入我单位。
(三)国资计划获选人员未申报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的,不能办理出站手续。自2026年4月1日起,申报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时在站超过24个月的申请人,不可获评一档资助;在站超过36个月的申请人,不可获评资助。
(四)我单位对国家拨付的博士后日常经费实行单独管理、专款专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科研资助经费按照《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规定》规定的使用范围列支。获选人员因在站时间不满24个月提前出站(或退站)或其他原因导致资助经费有剩余的,须将剩余资助经费退回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获选人员出现退站情形的,未拨付的资助经费不再拨付。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管文蛟
联系电话:021-54925262
邮箱:gwj@sioc.ac.cn
附件:
附件1:2026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A档)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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