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2024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项目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广大青年群体中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引领青年牢记时代责任,坚定跟党走、建功新时代的理想信念,践行“强国有我”的青春宣言,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中国青年报社、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和中国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联合开展的2023-2024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工作现已启动。

一、活动主题

自信自强 挺膺担当

三、奖励设置

(一)“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

1.“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10名,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10000元奖学金(北京市1名候选人);

2.“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1600名,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2000元奖学金(北京市40名候选人);

(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奖学金100个,每个团体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5000元奖学金(北京市3个候选团体);

四、名额指标及报名条件

按照中国科学院大学指标测算,我所每项可推荐1名候选人

(一)“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

1.截至2024年暑假前,内地和港、澳普通高校(含民办、高职)在学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中国科学院大学在学研究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3.在投身经济发展、科技创新、乡村振兴、民主法治、文教体育、绿色发展、社会服务、卫国戍边、统一战线、对外交流等方面事迹突出,内地高校学生积极参加社区报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要求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4.奖学金分为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社区实践、奋斗力行5个类别;

5.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

1.截至2024年暑假前,内地普通高校(含民办、高职)在学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科创团体;

2.申报团体应突出科技自立自强,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在国家重要建设领域、重点工程、突发事件和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中作出突出贡献;

3.团体中高校在学的青年学生应占总人数的80%以上。

五、材料报送

材料报送需于2517:00前将所有推报材料的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liusj@sioc.ac.cn,邮件及附件命名为“上海有机所+自强之星推报”,压缩包内各文件命名为“上海有机所+自强之星+附件1/2/3”。

联系人:刘老师021-54925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