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6年“五一”放假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04-21| 【 大 中 小 】【打印】 【关闭】
科沪有发办字[2006]67号
各研究室、各部门和中心:
按照上海市政府的通知,现将我所2006年“五一”放假安排通知如下:5月1日—7日放假,共7天。其中,1日、2日、3日为法定假日,将4月29日(星期六)、30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5月4日(星期四)、5日(星期五),5月6日(星期六)、7日(星期日)照常公休,4月29日、30日上班。
专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二○○六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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