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19年度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05科研管理处

各有关课题组: 

  为进一步支持和鼓励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来沪工作和创业,优化上海创新创业发展环境,依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留学人员来上海工作和创业的若干规定》(沪府发〔20168号)、《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管理办法》(沪人社外发〔201550号),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启动实施2019年度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简称浦江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申报对象 

  浦江计划主要资助近期回国(境)来沪工作和创业的海外留学人员,包括留学期间入外籍留学人员,及从中国港澳台地区出国的留学人员。 

  二、申报要求 

  (一)申请人须全职入境来沪工作或创业,且每年在沪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来沪工作的申请人须于201711日后入境,来沪创业的于201511日后入境。 

  (二)申请人于196911日后出生。 

  (三)在国(境)外高校、科研机构以留学身份连续学习或进修时间,以及回国工作、创业时间均以出入境记录为准。 

  (四)申请团队资助的,团队成员应不少于3人,全部成员均应符合《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管理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且须作为研究团队被在沪单位整体引进或作为创业团队共同创业。 

  (五)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应当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申报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含有涉密内容。 

  (六)如要对评审专家提出回避申请的,项目申报单位应当在提交申报材料时,提出回避名单(不超过3人)及理由。 

  三、资助年限、强度及重点 

  (一)浦江计划项目执行年限为2年。 

  (二)浦江计划资助强度分为:30万元。 

  (三)特殊急需人才年度资助领域:宇宙起源与天体观测、光子科学与技术、量子科学、生命科学与生物医药、集成电路与计算科学、新能源、脑科学与人工智能、航空航天、新材料、高端装备与智能制造、船舶与海洋工程、物联网、大数据、金融科技、文化创意等。 

  四、申报事项 

  (一)所有申请人持相关材料(附件2)办理浦江计划留学人员资格认定。 

  受理时间:201948—2019430??9:00—11:30 13:30—16:00(节假日除外) 

  受理地址:上海人才大厦4楼(梅园路77号) 

  咨询电话:32508103 

  (二)申请人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www.shanghai.gov.cn)的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进行网上填报项目可行性方案(附件3),并在线打印书面材料。非由申报系统在线打印的书面材料,或书面材料与网上填报材料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在线填报时间:2019489:00—201942916:30 

  (三)所有书面材料采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并按规定签字盖章齐全,由各单位汇总并统一报送至书面材料受理点。材料装订使用普通纸质材料作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书面材料报送至科研管理处。 

  材料报送时间:2019429—430 9:00-16:30 

  五、评审方式 

  市科委、市人社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评审工作,项目评审采用第一轮通讯评审、第二轮见面会评审的方式。 

  六、立项公示 

  市科委、市人社局将向社会公示拟立项项目清单,接受公众异议。 

  七、其它说明 

  项目负责人须在项目验收前提交《科技报告》。 

  八、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21-54925226   

      技术支持:62129099-2257 

附件:1.“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工作流程

      2.“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在线填报步骤

      3.“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资格认定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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