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09科研管理处

  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工作已开始,请申请人根据本年度的项目指南以及不同申请类型的填写说明和撰写提纲,仔细填写申请书,现将有关申请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类型项目申请书全部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于2019115开始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的网站使用个人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在线填写。 

     新入职或首次申请基金的申请人,请与科研处李蓉lrr@sioc.ac.cn联系,申请开通基金账号。 

      二.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重点国际合作研究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等均请提交2份纸质申请书,于201935前交科研处李蓉。请注意纸质和电子申请书的版本一致。 

  三.今年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请于2019222日前提交申请书初稿,由所学术委员会审核,进行修改后再网上正式提交,38日前2份纸质申请书。  

  四.有关情况通报和注意事项 

  1.请申请人仔细阅读《2019年度项目指南》中的申请须知、限项规定和各类项目的申请要求以及基金委的各项改革举措,做到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 

  2.重点项目和部分面上项目(化学部、C07E01E06H16)试点开展科学问题属性的分类申请与评审。申请人在申请书中单选科学问题属性,并阐明理由; 

  3.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中不再列出参与者; 

  4.选择申请代码时,尽量选择到最后一级(6位或4位数字); 

  5.上两年(本次指2017年和2018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得资助的申请人,今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 

  6.上年度获得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联合基金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今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同类型项目; 

  7.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基础科学中心项目申请时不限项,正式接受申请到基金委作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以及获得资助后,计入限项; 

  8.本年度取消了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两年项目; 

  9.上海有机所作为依托单位或合作单位共同申请项目时,申请书阶段的项目资金分预算(包括间接费用)需经合作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项目批准后,合作研究双方应当在计划书提交之前签订合作研究协议书,计划书阶段的项目资金分预算(包括间接费用)需经合作方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签章确认。上海有机所作为合作单位申请重点项目,请将申请书电子版、经费分预算表纸质提交科研处备案; 

  10.按照基金条例规定,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负责人不得变更。申请人必须与人力资源处签订延长人事聘用期限,至该项目申请书中的终止年月。在提交申请书时,请同时提供聘用合同和书面承诺书(申请人和课题组长签字); 

  11.基金委规定必须提交的有关证明信、推荐信等随纸质申请书一起报送,在站博士后申请项目不再需要提供依托单位承诺函;  

  12.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创新研究群体项目的申请书,不再提交学术委员会推荐意见;  

  13.2019年申请书增加了申请人、参与者、依托单位、合作单位的诚信承诺书; 

  14.申请书纸质材料双面打印。  

    

  121下午14:00,科研处将组织本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宣讲交流会,地点:君谋楼1楼报告厅,欢迎大家参会。 

    

  衷心感谢全所科研人员对我们工作的一贯支持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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