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上海市2019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课题组:
为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鼓励和支持原始创新研究,培育科技创新人才,促进各学科均衡、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上海市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启动2019年度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所申请的项目应有重要的科学意义和研究价值,理论依据充分,学术思想新颖,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方案可行,考核目标具体。
2、项目类别说明
2019年度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分为面上项目、探索类项目。
(1)面上项目:申报领域不限。
(2)探索类项目:主要资助青年科技人员开展前沿的、学科交叉的创新研究。本年度资助方向:1)量子调控;2)合成生物新技术;3)微纳技术前沿基础;4)分子生物学检测新技术;5)脑机制启发的新算法。
探索类项目申报采取专家推荐的方式(推荐表见附件),每个项目至少有2名相关领域资深专家推荐,专家须签订诚信承诺书,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项目的创新性作出推荐,每位专家本年度仅能推荐1个项目。项目同时需送交承担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
探索类项目遴选采用第一轮网上评审、第二轮见面会评审的方式,重点考察项目的创新性,如本人未能参加见面会,将被视作自动放弃。
3、申请者条件:
(1)具备相关的基础理论知识和独立研究能力的在岗科研人员;
(2)探索类项目的申请者年龄应未满40周岁(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限项说明:
(1)面上项目:已作为项目责任人主持省部级(含)以上项目且尚未结题的科研人员,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2)探索类项目:已作为项目责任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责任人申报;
(3)2017年度和2018年度连续两年作为项目责任人申请基金未获资助的,2019年度暂停申请一年;
(4)申请人作为项目责任人只能申报一项;
(5)为提高申报项目质量,面上项目实行单位遴选,择优申报。请有意向的申请人于2018年12月29日17:00前,将拟申报内容(申请人姓名和项目名称)发送电子邮件至linhe@sioc.ac.cn报备。科研管理处将根据上报的项目数量,组织专家遴选。探索类项目的申报数不计入单位推荐名额。
5、项目责任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不含涉密内容;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6、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等书面材料的同时,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每个项目申请回避专家人数不超过3人。
二、资助年限、额度
项目执行年限为3年,资助额度为20万元。
三、申报方式
1、本指南公开发布。申请人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www.shanghai.gov.cn)进入“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网上填报项目可行性方案,并在线打印书面材料,连同附件材料,送交科研管理处审核。(非由申报系统在线打印的书面材料,或书面材料与网上填报材料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2、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18年12月24日9:00,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4日16:30。市科委集中接收书面材料时间为2019年1月5日至1月8日,每个工作日9:00-16:30。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所有书面材料采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须签字盖章齐全。使用普通纸质材料作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3、网上填报备注:
(1)登陆“中国上海”网站(http://www.shanghai.gov.cn/)
(2)一网通办—利企服务—点击“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图片链接进入申报页面:
-【账户注册】转入注册页面进行单位注册,然后再进行申报账号注册(单位注册需使用“法人一证通”进行校验);
-【初次填写】使用申报账号登录系统,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
-【继续填写】登录已注册申报账号、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3)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四、其它说明
本指南经评审立项的项目承担单位,须在项目验收时一并提交《科技报告》和《科技报告收录证书》。
五、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21-54925226 林何
技术支持:62129099-2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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