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首届“SIOC岗位建功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05中共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委员会

各部门、研究室、分部: 

  自中国科学院实施“率先行动”计划以来,我所涌现出了大批优秀的科技、支撑和管理人才。为充分发挥先进人物典型的榜样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和激励广大职工坚定理想信念,立足岗位、建功立业,为顺利实现我所“一三五”规划及“分子合成科学卓越创新中心”建设做出更大贡献,我所将组织开展首届“SIOC岗位建功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2018年拟表彰“SIOC岗位建功先进个人”10名,提名奖若干 

  二、评选范围 

  各部门、研究室、分部的在职职工(所领导、部门负责人、课题组长原则上不参与评选)。 

  三、评选条件 

  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爱党爱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积极投身“率先行动”计划,业务技术精湛,工作成绩显著,并具备下面条件之一(限近三年工作业绩): 

  (一)在科研岗位,围绕“一三五”规划,充分发挥科技创新主力军作用,在“三个面向”(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方面,取得重要或突出的进展。 

  (二)在支撑岗位,恪尽职守,技艺精湛,解决了重要或关键技术问题,对科研仪器和设备做出重大技术改造和升级,在专业实验平台、公共技术服务中心、物资供应平台、信息中心等的建设、运行、维护中做出重要或突出贡献的。 

  (三)在管理岗位,勤政廉洁,勇于创新,政策水平高,工作能力强,群众基础好,对所在单位或部门的事业发展做出重要或突出贡献,在广大职工中具有较高威信的。 

  四、组织领导 

  评选活动在所党委的领导下,由所工会、妇委联合组织。成立 “SIOC岗位建功先进个人”专项工作评审委员会,负责终评工作。下设评选工作办公室(设在所工会),负责申报材料的收集、组织评审等具体工作。 

  五、评选办法及程序 

  (一)组织推荐及初评 

  各分工会牵头协调,自下而上组织推荐;加强领导,成立由分工会、党支部、研究室(部门)负责人等组成的初评小组(建议支部书记担任组长);采取部门(课题组)推荐,初评小组在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对照评选条件,择优筛选,按照分配的名额确定推荐候选人员。 

  (二)上报推荐材料 

  各分工会负责将确定的推荐候选人选材料报送至评选工作办公室,材料包括:1、《“SIOC岗位建功先进个人”推荐表》(见附件1;2、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终评 

  根据评选条件,由“SIOC岗位建功先进个人”专项工作评审委员会对推荐候选人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综合评选后,提出10名职工作为拟表彰对象。 

  (四)公示 

  对评审确定的“SIOC岗位建功先进个人”候选名单和事迹在所网站及“职工之家”、“ChemMsTry”微信公众号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五)表彰 

  经公示无异议后,授予首届“SIOC岗位建功先进个人”称号,并在2019年职代会上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予以一定奖励。 

  六、相关要求 

  (一)各部门党政领导要充分重视此项工作,在工作中要坚持原则,按照程序,严格把关,认真做好推荐工作。 

  (二)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要坚持标准,做到好中选优,不搞“平衡”、“照顾”、“轮流坐庄”,切实把工作成绩突出、群众威信高的同志评选出来。 

  (三)推荐登记表不得含有涉密信息。材料纸质版(一式1份)请在20181231日前交至所工会,同时电子档发送至lhf@sioc.ac.cn 

    

  联 系 人:陆海峰、杨慧娜 

  联系电话:021-5492528054925223 

  电子邮箱:lhf@sioc.ac.cnhnyang@sioc.ac.cn 

    

  附件:1. SIOC岗位建功先进个人推荐表 

        2. 主要先进事迹撰写说明 

        3. SIOC岗位建功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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