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上海市2019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优秀学术/技术带头人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07科研管理处

各有关课题组: 

  为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加强上海科技人才队伍建设,选拔培养一批优秀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根据《上海市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启动2019年度上海市优秀学术/技术带头人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优秀学术带头人。申请者应具有独立主持国家级项目的经历,并拥有稳定的科研团队。本年度继续关注带头人对学科和团队建设的推动作用,注重责任人对团队中青年人才的培育,通过一带一的重点培养,依托项目的实施,提升团队中青年骨干的科研创新能力。一带一培养对象为年龄在40周岁以下(指197911日及以后出生)的在编在岗科研人员,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且未主持过省部级(含)以上相关人才计划项目,要求作为第二责任人参与项目申报。优秀学术带头人申请者年龄应未满50周岁(指196911日及以后出生)。 

  2、优秀技术带头人。面向在沪企业(包括转制的科研院所)的优秀科技人才,申请者应具有5年以上从事技术研发工作的经历,并拥有稳定的研发团队。参与企业项目研究开发、与企业有较好合作基础的高校、研究院所科研人员,可以以企业为承担单位申报优秀技术带头人。优秀技术带头人申请者年龄应未满50周岁(指196911日及以后出生)。 

  3、青年优秀学术带头人。面向在沪高校、科研院所等科研单位学术上崭露头角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申请者应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具有独立主持科研项目的经历。青年优秀学术带头人申请者年龄应未满42周岁(指197711日及以后出生)。 

  4、已作为项目责任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及市科委人才项目未结题者,不得作为项目责任人申报。 

  5、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等书面材料的同时,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每个项目申请回避专家人数不超过3人。 

  6、申请者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不含涉密内容。 

  7、申请者应根据申报条件选择相应申报类别(申报通道见网上申报备注),报错类别视作无效申请。 

  8、优秀学术/技术带头人计划的遴选采用第一轮网上评审、第二轮见面会评审的方式,如申请人本人未能参加见面会,将被视作自动放弃。 

  9、因2019年度优秀学术限项申报,故实行单位遴选,择优申报。请有意向的申请人于2018111117:00前,将拟申报内容(申请人姓名和项目名称)发送电子邮件至linhe@sioc.ac.cn报备。科研管理处将根据上报的项目数量,组织专家遴选。  

  二、资助年限、额度 

  项目执行年限为3年,资助额度为40万元。 

  三、申报方式 

  1、本指南公开发布。申请人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www.shanghai.gov.cn)进入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网上填报项目可行性方案,并在线打印书面材料,连同附件材料,送交科研管理处审核。(非由申报系统在线打印的书面材料,或书面材料与网上填报材料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2、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1811129:00,截止时间为2018112216:30。接收书面材料时间为20181126日至29日,每个工作日9:00-16:30。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所有书面材料采用A4纸双面打印,使用普通纸质材料作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一式三份,须签字盖章齐全。承担课题组须提交 上海市科技人才计划项目申请汇总表电子版。 

  3、网上填报备注: 

  1)登陆中国上海网站(http://www.shanghai.gov.cn/); 

  2)一网通办利企服务点击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图片链接进入申报页面:  

  -【账户注册】转入注册页面进行单位注册,然后再进行申报账号注册(单位注册需使用法人一证通进行校验);  

  -【初次填写】使用申报账号登录系统,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  

  -【申报优秀学术带头人计划:选择“优秀学术带头人”;申报青年优秀学术带头人计划:选择“青年优秀学术带头人”】 

  -【继续填写】登录已注册申报账号、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3)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四、其它说明 

  本指南经评审立项的项目承担单位,须在项目验收时一并提交《科技报告》和《科技报告收录证书》。 

  五、咨询与投诉 

  咨询电话:021-54925226 

  技术支持:62129099-2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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