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的文件精神,现将我所评选、推荐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参照《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学生评选办法》和我所相关规定执行,在优秀学生推荐工作中,要注意以德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
二、奖项设置和名额分配:
1.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分配的名额数,按各室实际在学数进行比例分配。
2. 各室可推荐奖项:中国科学院大学“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上海市优秀毕业生。
3. 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别单列,不互相包含;三好学生标兵从获得“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学生中遴选。
4. 2024年已毕业的春季毕业生仍有资格参加“优秀毕业生”评选,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毕业生”应为2023-2024学年之前曾获评过“三好学生”或“三好学生标兵”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学生。
5. 获评“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毕业生”的学生自动获评“北京市优秀毕业生”称号。
6. 优秀毕业生应在本学年按时毕业并同时获得学位,无不合格课程记录。
7. 在学期间,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大赛、技能大赛等方面(校级及以上)取得优异成绩、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献身国防事业,投身科技自立自强等岗位,自愿到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和基层就业创业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三、评选办法:
1. 在学一年级研究生只参与“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申请人填写“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学生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各班班长邮箱。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推荐,报研究生部审议。
2. 在学二年级以上的研究生填写“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学生申请表”,交至各室负责人,由各室组织初评,初评结果上报研究生部。
3. 研究生部汇总优秀学生候选人材料,提交主管所领导确认后上报。
4. 各奖项推荐人选在本所公示5天。
5. 参评学年的一半及以上时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的学生原则上不得参与评选。
四、材料提交时间:
1. 申请人在征得导师同意后,4月18日17:00前将“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学生申请表”报送至各室负责人处。
2. 凡获推中国科学院大学“三好学生标兵”的同学请同时填写附件的表格,电子版于5月7日17:00前发到wangjuan@sioc.ac.cn。
注意:本次评选依托国重重组后的三个实验室开展。
研究生部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