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关于申报2023年度中国科学院上海分院“科技攻关新星”荣誉称号的通知

根据《中国科学院上海分院未来人才支持计划管理暂行办法》(沪科团字〔20227号)有关要求,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将于近期开展2023年度中国科学院上海分院“科技攻关新星”荣誉称号的申报、遴选工作,现将推荐评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参选者应为上海分院系统研究所内全日制研究生,包括国科大研究生和官方联合培养研究生。奖励金额10000/人,分配指标7-9人。具体要求如下: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研究所的规章制度;

3. 品学兼优,有较强的钻研精神;

4. 在国家重大项目任务中心系“国家事”,肩扛“国家责”,有较好实绩或突出表现。胸怀祖国,勇攀高峰,潜心致研,团结协作,展现科技青年敢为人先的精神风貌;

5. 对科学家精神有深刻的理解并在科技攻关任务中展现出迎难而上、攻坚克难的精气神;

6. 诚实守信,无学术不端行为和违法违纪行为。

二、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务必客观真实反映申报人的实际情况。

上海分院“科技攻关新星”荣誉称号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附件1和附件2,经导师推荐签名后交到研究生部。申请材料电子版材料(附件1、附件2)请于418日中午1200前发送到liusj@sioc.ac.cn,邮件标题格式:科技攻关新星-姓名;纸质版材料(附件1)请于419日中午1200前交到研究生部。

三、时间安排

材料申报:2023413-2023418

组织评选:2023419-2023421

结果上报:2023421

分院评选:20234月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上海分院将组织申报人进行交流分享会暨青咖沙龙

四、其他说明

已获得未来人才计划支持的同学不再重复申请。

科技攻关新星遴选答辩需要准备PPT,请申请人提前准备。答辩时间请控制在5分钟,相应要素包括:实质性参加攻关项目、参与攻关项目的贡献,攻关过程中的先进精神体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