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进展报告和结题报告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16 作者:科研管理处

    按照基金委有关规定,在研项目每年需提交进展报告,结题项目需提交结题/成果报告。根据今年基金委发布的相关通知,现对做好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进展报告和结题报告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承担在研的各类基金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撰写资助项目年度进展报告。

    1.请使用个人用户名和密码进入ISIS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在线填写,于2022年1月10日前提交,年度进展报告只需提交电子版,无需报送纸质。

    2.撰写进展报告内容时,请逐项填写,如无内容填写,请写“无”;正文部分不可插入图表,可以附件形式上传。

    3.如本年度项目经所里审批进行预算调整或有其它情况,请在年度进展报告“三、其他需要说明情况”中予以说明。

    二.请承担2021年结题的各类基金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撰写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

    1.请使用个人用户名和密码进入ISIS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在线填写,于2022年2月15日前提交电子版,待基金委审核通过,再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成果报告一式2份交科研处李蓉。附件材料只需电子版提交,无需报送纸质。

    2.在填写结题/成果报告时,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的论文列入。

    3.根据基金委对我所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监督检查情况,本年度结题项目经费决算表的填报,应严格按照国家基金委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执行,注意应付未付、预付款等都不列入支出范围,同时注意查看ARP系统中所有相关情况表,不要遗漏有关数据,做到账表一致,并填写决算说明书。财务具体数据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请相关课题组科研财务助理及时核对有关经费支出信息,归类整理并填报有关数据。

    结题项目经费决算表(单页)于2022年1月20日前请财务处对口管理的相关老师进行审核并签字交科研处。

    4.有外拨经费的结题资助项目,请合作单位提交一份经费决算表和支出明细表,并加盖单位财务部门章。

    5.结题/成果报告中部门和依托单位盖章,由科研处统一办理。

    基金委如有最新要求,科研处将及时告知大家,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科研处和财务处有关人员。

联系人:李蓉

电话:54925225

附件:结题报告填报说明(202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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