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基建项目合格供应商遴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12 作者:综合服务管理处

  为保证基建项目采购质量,提高采购效率,加强供应商信息管理,维护研究所和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建立良好的互惠合作机制,根据《上海有机所基建项目风险防控流程(试行)》、《上海有机所基建项目合格供应商管理办法(试行)》,现面向社会征集及遴选基建项目合格供应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合格供应商适用项目范围、规模及遴选流程

  适用项目范围:在所内(包括金山基地、交叉中心等分部)已交付使用的建筑物、构筑物上进行的,以恢复和改善相关设施使用功能、延长使用年限的施工作业,以及为改善环境、提高设施使用效率所新增的项目,包括房屋修缮土建工程、水、暖、电、气改造工程、实验室设备设施维修改造、装饰装修工程、园区绿化工程、以及所内原有场地、道路、管道、围墙等室外维修工程等。

  适用规模: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20万元以下;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100万元以下;勘察、设计、监理及其他服务(如招标代理、咨询等)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下。

  遴选流程:供应商提供相应申请材料后,经评审小组综合评价、选择推荐和所领导批准,由综合服务管理处负责录入《上海有机所基建项目合格供应商库》,并向监察审计室备案。合格供应商实施优胜劣汰的动态管理,每两年全部重新遴选一次。

  二、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能提供跟基建项目相关的工程、货物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具备相应施工资质或各类符合要求的行业资质;

  3、投标人在上海市须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

  4、近三年在中科院系统或其他单位等有类似业绩,且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问题等违纪违规行为,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专业素质,技术档案、质量控制等制度齐全完善,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力、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里,近一年内(2020年3月1日起)无行政处罚信息;近三年内(2018年3月1日起)无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6、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三、供应商需提供的申请资料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文件并加盖公章、法人章;

  2、《上海有机所基建项目合格供应商入库申请表》(见附件)(需加盖公章);

  3、其他文件内容(以下均需复印件加盖公章):

  (1)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书;

  (2)相关资质证书;

  (3)固定办公场所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时间);

  (5)其他(未做要求,但自认为需提供的资料)。

  四、申请说明

  1、申请材料均应提供纸质版与电子版各一份,纸质版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电子版材料以光盘或电子邮件形式提供。

  2、纸制版材料应快递或当面提交,电子版材料可随纸质版资料以光盘形式提交,或发送至电子邮箱。

  3、申请材料提交期限自2021年3月12日至2021年3月25日止,以我所收到资料时间为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雅珮

  联系电话:021-54925374

  电子邮箱:pengyapei@sioc.ac.cn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零陵路345号7号楼912室

  邮编:200032

  附件:《上海有机所基建项目合格供应商入库申请表 》

  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

  2021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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