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规程
为保证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考改革指导意见,特制定此规程。
一、适用对象:2024年通过公开招考的方式报考上海有机所并已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
二、复试时间:5月9日(如有变动及时通知)
三、复试地点: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2号楼第四教室
四、复试方案:
1. 复试办法:由上海有机所博士生导师7-10人组成专家组,通过面试对每位考生的业务能力和英语水平等进行量化打分。
2. 复试内容:
(1)个人情况汇报:考生须准备4-5分钟的PPT汇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个人基本情况、硕士期间学习和科研情况、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对报考专业前沿领域的理解等;
(2)专家提问和答辩:时间为15分钟左右,主要对学生专业知识、英语口试、综合表现(科研潜力、思维清晰度、沟通交流能力等)进行考核;
(3)对报考材料的学术审核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4)为保证公平和公正,考生考核全程不允许提及原硕士指导老师和报考老师的名字等信息;
(5)考生的拟录取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
拟录取成绩=初试成绩/3*50%+复试成绩*50%
3. 相关说明:
(1)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复试不及格,不予录取;
(2)体检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在2024年9月博士入学报到时提交硕士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否则取消博士入学资格。
五、公示与监督:
1. 拟录取名单在我所网站的招生信息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
2. 考生投诉和监督电话:021-54925238/021-54925239
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研究生部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