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北京地区2025届毕业生第一批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按照《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关于做好北京地区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京人社毕发〔20249号)要求,现启动北京地区2025届毕业生第一批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工作。

一、申报时间

2024828-94日。

二、申报范围及补贴标准

中国科学院大学京区、京外各研究所、院系和本科部符合条件且尚未申领过求职创业补贴的2025届毕业生(单位定向委培生除外)。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自愿申请:

(一)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二)所在家庭为零就业家庭的;

(三)所在家庭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的

(四)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五)本人在毕业学年内(即取得毕业证书上一年度的71日至取得毕业证书之日)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

(六)本人持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的。

同时符合以上多项条件的,按其中一项认定,不重复发放补贴;曾申领过北京地区一次性求职补贴(含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进入下一阶段学习并再次毕业的,不再发放补贴。北京地区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标准为1000/人。

三、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

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坚持自愿申请、公开公正的原则,由各研究所、院系和本科部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申请。

各类补贴申请需要提交的材料请查看附件3,请申请人根据申报的补贴类别提交相关材料。

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应提供以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在中国工商银行所属网点开立的借记卡账户,并确保截至补贴发放之日账户有效。

(二)初审

请各研究所、院系和本科部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学生申报资格及相关材料的初审工作,审核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后,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请表》中“高校审核意见处”加盖研究所、院系章。并于20249624点前同步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将申请材料纸质版快递至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未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或逾期未提交的,将无法办理,由个人承担相应后果。如需申请,请在9424点前将纸质版材料交到研究生部,电子版材料发送到liusj@sioc.ac.cn

(三)公示

拟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高校毕业生的名单将在我校就业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四)申请材料注意事项

1.电子版材料

除《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请表》为Word格式外,其余材料均为.jpg格式,200K以内以培养单位统一将申请材料压缩包发送至就业指导中心

(申请人的电子版材料命名:培养单位/院系名称+补助类型+姓名;各研究所、院系压缩包命名:培养单位/院系名称+2025届求职创业补贴+XX人)

2.纸质材料

以培养单位统一通过顺丰普通快递至中国科学院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不接受学生个人邮寄或其他快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