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第一批申报通知

按照《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京人社毕发〔201844号)及2019年《关于做好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补充通知》等有关要求,现启动北京地区院校2023届毕业生第一批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2912-2022106

二、申报范围及补贴标准

2023年中国科学院大学京区、京外各研究所、院系和本科部符合条件且尚未申领过求职创业补贴的2023届毕业生(单位定向委培生除外)。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自愿申请:

一)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二)脱贫人口家庭毕业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北京市为标准线边缘户和返低风险户);

三)贫困家庭中父母一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四)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五)本人毕业学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

六)本人持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的。

符合以上多项条件的,按其中一项认定;曾申领过北京地区求职创业补贴的,不重复发放。补贴标准为1000/人。

三、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

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坚持自愿申请、公开公正的原则,由各研究所、院系和本科部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申请。

各类补贴申请需要提交的材料请查看附件3,请申请人根据申报的补贴类别提交相关材料。

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应提供以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在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京外研究所学生提供当地中国工商银行)所属网点开立的借记卡账户,并确保截至补贴发放之日账户有效。

(二)初审

请各研究所、院系和本科部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学生申报资格及相关材料的初审工作,审核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后,在《个人申请表》中“高校审核意见处”加盖研究所、院系章。

申请同学并于202292817:00前将材料发送到liusj@sioc.ac.cn,统一盖章后,以研究所为单位提交国科大,未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或逾期未提交的,将无法办理,由个人承担相应后果。

(三)公示

初审通过后,拟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高校毕业生的名单将在我校就业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其中,残疾高校毕业生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不需要公示。

(四)申请材料注意事项

1.电子版材料

除《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请表》为Word格式外,其余材料均为.jpg格式,200K以内,以培养单位统一将申请材料压缩包发送至我中心张老师邮箱zhangyujie@ucas.ac.cn

(申请人的电子版材料命名:培养单位/院系名称+补助类型+姓名;各研究所、院系压缩包命名:培养单位/院系名称+2023届求职创业补贴+XX人)

2.纸质材料

以培养单位统一通过顺丰普通快递至中国科学院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不接受学生个人邮寄或其他快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