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职工:
为促进职工身心健康,根据《上海有机所职工疗休养方案》,研究所将于近期组织开展职工疗休养工作,现将2023年疗休养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范围
1、截止至2023年6月30日,在研究所工作满5年及以上(即2017年7月1日及之前入职)的在职职工(不可携带家属),均可报名参加本年度职工疗休养活动(已参加2018、2019年度本轮疗休养的职工除外)。
2、以下四类对象可优先安排参加疗休养:获得上海市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职工;获评上一年度考核优秀的职工(含岗位建功先进个人);上一年度参加义务献血的职工;即将退休(2年内)的职工。
二、疗休养安排
1、地点路线:江西省庐山
2、时间:2023年高温调休假期间,6天5晚行程
3、费用:人均疗休养费用不超过5000元
三、组织管理
1、本年度职工疗休养活动由所工会具体承办。
2、本年度参加疗休养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符合条件职工1/2的比例,分两批进行组织,每批预计在110人左右。
3、由所工会按照各分工会符合条件的职工人数占全所符合条件的职工总人数比例分配名额;各分工会按分配的名额,组织职工自愿报名,报名人数超出名额的,优先安排本方案第一条第(2)款对象,其余按年龄排序,长者优先。
4、如分配至各分工会的名额有空余,由所工会根据具体情况,统一调配。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1、4月21日-5月12日,职工填写《2023年上海有机所职工疗休养报名表》,报至各分工会主席处。
2、5月17日前,分工会主席将汇总后的本分工会职工疗休养报名表报至所工会。
3、5月24日前,所工会审核确定疗休养人员名单,并在所内进行公示。
五、注意事项
1、参加疗休养人员应有始有终参与疗休养全程,不得中途离团。
2、疗休养每轮周期为四年,本轮疗休养(庐山)原为2018-2021年,因受疫情影响2020-2022年该项工作暂停;为降低之前疫情对疗休养正常周期的影响,本年度将作为此轮疗休养的结束年,符合条件但之前未出行的职工可报名参加,未报名参加的职工视作自动放弃本轮疗休养(2024年将开启新一轮疗休养,地点待定)。
3、报名参加本年度疗休养的职工,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须最迟在2023年7月10日前告知所属分工会,并视为自动放弃本轮疗休养。
4、疗休养出发前,参加疗休养职工须签订“疗休养告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