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进一步落实税务局有关个人汇算清缴相关政策,做好2022年度我所职工个人汇算清缴事项,根据税务局下发的通知规定,我所职工应于2023年6月30日完成个人汇算清缴。现就个人汇算清缴工作安排如下:
一、具体办理方法
方法一、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办理(重点推荐 见附件操作指南),如存在APP系统自动提供数据以外的收入,可通过“收入和税前扣除”界面点击“劳务报酬”进入相应界面进行填报(具体操作可见附件操作指南)。
方法二、通过官网进行申报。
方法三、自行前往税务局,办理个人年度汇算清缴。
二、为了做好个人汇算清缴工作,财务处予以现场集中指导办理期间
3月15日-3月20日,5号楼六楼资产财务处经办人:郭磊
请注意,指导办理汇算清缴前,请务必下载好“个人所得税APP”,并完成注册及绑定银行卡操作。(操作步骤请见方法一)
三、支持与帮助信息
职工在自行办理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联系资产财务处:郭磊(电话54925229,邮箱Herry@mail.sioc.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