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科学院2021年内部审计工作要点》(监审字〔2021〕2号)、《2021年度中科院上海有机所内审工作方案》及上海有机所2021年第5次所务会议决议要求,所监察审计室将于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组织开展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剧毒品和易制爆品专项内部审计工作(有机内审〔2021〕03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计目的
对剧毒品和易制爆品全过程管理进行专项检查,加强风险防控,完善并优化工作流程。
二、审计对象
2020-2021年剧毒品和易制爆品领用情况。
三、审计的主要内容
对剧毒品和易制爆品的请购、采购、领用、存放、销毁等全流程进行检查及内部控制测试。
四、审计工作组织形式
此次审计工作在所监察审计室统一领导下开展,具体工作由审计工作组负责,工作组成员如下:
审计工作小组:石岩森、黄少胥、郭雅
望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确保审计工作真实、合法、有效。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所监察审计室联系。
联 系 人:郭 雅
联系电话:54925281
监察审计室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