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基础研究特区计划” 2021年度第二批研究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03 作者:科研管理处
  各相关课题组: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我院提出的“两加快一努力”要求,切实加强基础研究,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助力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上海分院启动“基础研究特区计划” 第二批研究课题征集工作。申报指南如下:
  一、研究方向
  研究方向一:全球高精度碳监测机制与应用基础研究
  面向全球精准碳监测与评估需求,厘清多维度要素综合获取机制和复杂信道信息传递机理,突破天地间高时空一致性多维大数据信息感知、传输、处理及应用等关键技术,探索感存算一体新架构,提高碳监测数据时空精度,为双碳国家战略和气候谈判提供支撑。
  研究方向二:空间碎片测定轨及多目标实时感知应用基础研究
  面向空间碎片编目对全天时测定轨的需求,提出星空背景下暗弱目标高精度跟瞄、高噪声背景下激光测量的新方法,解决多星协同多目标指示、高能量全固态激光器空间应用、激光链路噪声与时延精准可控、关键材料航空航天极端高温环境适应性等难题,实现空间多目标实时指示、跟踪或通信等态势感知,为空间碎片编目奠定技术基础。
  研究方向三:基于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交叉科学问题研究
  依托我院建设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开展的多学科交叉研究,以及设施自身能力提升需要研究的基础问题,寻求重大科学发现,推动相关学科领域的发展,也为破解人类发展所面临的环境、能源、健康等方面的问题提供支撑。
  二、执行期限和经费
  1.课题研究周期为五年。课题经评审立项后,上海分院与课题承担单位签订《“基础研究特区计划”课题任务书》。
  2.课题经费包括“拟申请经费”和“自筹经费”两部分, “拟申请经费”原则上每个课题每年不超过100万元,“自筹经费”将作为课题优先立项的参考依据。
  三、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单位应为中科院沪区研究院所;浙江省、福建省内上海分院系统相关单位可作为合作单位,与沪区研究院所联合申报。
  2.课题负责人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应为该课题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研人员。
  3.研究内容符合征集方向,能够体现原始创新性,原则上不得与已经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中科院、上海市各类基础研究类项目重复。
  4.课题申报单位和课题负责人应遵守科研伦理准则,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课题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课题申报单位应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所有申报内容不得涉密。
  5. 每个研究方向,同一单位限报1项。
  四、申报方式
  1.课题负责人填写《“基础研究特区计划”课题建议书》,提交课题申报单位进行审核。
  2.经课题负责人签字,并加盖课题申报单位公章后,由申报单位提交电子文档、纸质件(一份)至上海分院。
  3.课题申报起始时间为2021年9月3日,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8日
  4. 请有意向申请的老师于2021年9月8日17:00前将填好的课题建议书(附件2)发送至科研管理处(徐晓娜,xuxiaona@sioc.ac.cn)。另外按照分院要求,请于9月6日17::00前将填好的课题负责人简介(附件3)发送至科研管理处。   
  五、评审方式
  采取专家评审方式。
  六、立项公示
  分院将对拟立项课题清单向系统研究院所进行公示。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