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1年上海市“超级博士后”激励计划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沪人社专〔2021〕236号)精神,即将开展上海市“超级博士后”申报工作,请各课题组积极申报。现将我所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学术道德和综合能力;
2.人事关系在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全职从事研究工作的博士后人员(不包括定向委培、现役军人等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人员);
3.资助期内不得变更合作导师,不得变更身份,拟进站人员应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
4.2021年1月1日及以后进站或2021年拟进入我所博士后科研流动站(须为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2020年9月16日至2020年12月31日内已进站且未能参加2020年申报的人员(须为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拟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已取得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及所在学校出具当年可授予学位的证明。
(二)优先推荐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1.在国家和上海市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和重大科学研究计划中从事研究工作;
2.在上海市重点支持的宇宙起源与天体观测、光子科学与技术、生命科学与生物医药、集成电路与计算科学、脑科学与人工智能、航空航天、船舶与海洋工程、量子科学、高端装备与智能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物联网、大数据等人才高峰建设重点领域从事研究工作;
3.研究能力突出,取得重大自主创新研究成果,为上海“五个中心”特别是科创中心建设作出突出贡献;
4.在上海市认定的高峰人才团队和上海领军人才团队等高层次人才团队中从事研究工作;
5.在国(境)外知名高校或国内顶尖高校、科研院所取得博士学位后,在列入教育部“双一流”大学和学科建设名单的设站单位或设站学科中从事研究工作;
6.在国(境)外知名高校或国内顶尖高校、科研院所取得博士学位后,在列入上海地方高水平大学建设的设站单位中从事研究工作;
7.申报年度入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进站后,获得博士后基金(特别资助或面上一等资助)一项及以上,或在相关领域具有影响力的高水平期刊上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
(三)下列人员不列入申报范围
1.已入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和派出项目、“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等支持计划的博士后人员;
2.已列入上海市人才发展资金、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上海市青年英才开发计划等本市综合性人才培养资助计划的博士后人员;
3.已列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师资博士后培养项目的博士后人员;
4.以拟进站人员身份参加2020年“超博”计划评审未入选、且于2021年6月30日前尚未进站的人员。
二、资助标准
1.经评审入选“超博”计划的博士后人员,由上海市促进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按照每人每年15万元、共资助2年的标准予以资助。设站单位对获得此项资助的博士后人员,应给予不低于1:1的配套经费。
2.对“超博”计划申报当年度入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博新计划”),并符合本办法申报条件的博士后人员,经设站单位推荐,直接列入“超博”计划资助,由上海市促进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按照每人每年10万元、共资助2年的标准予以资助。
对先入选本市“超博”计划,再获国家“博新”计划资助的博士后,上海市促进人才发展专项资金资助金额累计不超过20万元。
3.对获本年度上海市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创新组优胜奖,且符合本年度“超博”申报基本条件的博士后人员,直接纳入“超博”计划,比照上述对应标准予以资助。
三、申报工作安排
1.我所本年度可申报名额为13人。
2.8月29日前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至人力资源处。
联系人:人力资源处杨小静;电话:021-54925216;邮箱:yangxiaojing@sioc.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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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版发至 yangxiaojing@sioc.ac.cn |
纸质版 |
《上海市“超级博士后”激励计划日常经费资助申请表》 |
PDF电子版 (命名为姓名-申请表) |
本人签字,1份 |
身份材料、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导师签名的推荐意见 |
PDF电子版(合并为1个PDF,命名为姓名-申请材料) |
核对原件,提交复印件1份,导师推荐意见收原件。 |
3.8月30日-9月5日单位遴选推荐。
4.9月6日-9月15日申请人进行网上申报。
申请人登录上海国际人才网(www.sh-italent.cn)—人才计划项目申报—“超级博士后”激励计划,进行网上信息填报,上传《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并完成提交。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事宜。
当年度“博新计划”入选者完成网上信息填报并仅需上传《申请表》。
5.9月15日-9月18日单位在线审核上报
6.上海市审查及评议
附件1.《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1年上海市“超级博士后”激励计划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沪人社专〔2021〕2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