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库[2017]176号文《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和《上海有机所资金存放管理规定》,上海有机所资金存放利率项目于2021年6月29日在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7号楼四楼会议室开标,按我所择优确定不超过5家单位原则,经评标委员会评定,现将5家中标单位名单公告如下: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金静 联系电话:54925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