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上海有机所2021年度选择资金存放银行公告

发布时间:2021-06-21 作者:资产财务处
  为加强本单位资金管理,提高资金收益,根据财库[2017]176号文《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和《上海有机所资金存放管理规定》,拟开展本单位部分资金转存为定期存款的资金存放银行竞争性选择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资金存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期限一年期定期存款。 
  二、参与银行基本资格要求: 
  1、参与资金竞争性存放投标的银行应为国有控股银行; 
  2、参与资金竞争性存放投标的银行应在上海市行政区内有长驻机构且持有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金融机构代码证》、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以及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并年检合格; 
  3、资产状况和经营业绩良好,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   
  4、内部管理机制健全,财务稳健,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   
  5、各投标银行不得隶属于同一法人,否则投标无效。 
  三、 选择银行数量 
  本期拟选择不超过5家银行作为定期存款存放银行,每家存款金额不低于5000万,具体视投标情况而定。 
  四、 需提供资料: 
  1、投标书(应当包含投标行所属总行的基本情况、经营状况、服务水平、利率水平等);应在投标书中明确截至2020年12月31日以下指标: 
  2、有效期内的金融机构代码证、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营业执照等副本复印件。
  3、廉政承诺书。
  以上资料一式五份均需加盖竞标行公章,密封递送我单位。
  五、 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1年6月25日下午5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我单位资产财务处金静,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作无效标处理。
  六、 中标公告
  中标结果我们将在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网站(http://www.sioc.ac.cn/)发布公告,请关注。
  七、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零陵路345号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 资产财务处 
  联系人:金静  联系电话:54925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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