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职工疗休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01 作者:所工会
  各位职工:
  为促进职工身心健康,根据《上海有机所职工疗休养方案》,研究所将于近期组织开展职工疗休养工作,现将2021年疗休养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范围
  1、截止至2021年6月30日,在研究所工作满5年及以上(即2016年7月1日及之前入职)的在职职工(不可携带家属),均可报名参加本年度职工疗休养活动。
  2、以下四类对象可优先安排参加疗休养:获得上海市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职工;获评上一年度考核优秀的职工(含岗位建功先进个人);上一年度参加义务献血的职工;即将退休(2年内)的职工。
  二、疗休养安排
  1、地点路线:江西省庐山
  2、时间:2021年8月1日-8月6日(6天5晚行程)
  3、费用:人均疗休养费用不超过5000元
  三、组织管理
  1、本年度职工疗休养活动由所工会具体承办。
  2、本年度参加疗休养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符合条件职工1/4的比例(此次控制在120人)。
  3、由所工会按照各分工会符合条件的职工人数占全所符合条件的职工总人数比例分配名额;各分工会按分配的名额,组织职工自愿报名,报名人数超出名额的,优先安排本方案第一条第(2)款对象,其余按年龄排序,长者优先。
  4、如分配至各分工会的名额有空余,由所工会根据具体情况,统一调配。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1、6月1日-6月6日,职工填写《2021年上海有机所职工疗休养报名表》,报至各分工会主席处。
  2、6月8日前,分工会主席将汇总后的本分工会职工疗休养报名表报至所工会。
  3、6月10日前,所工会审核确定疗休养人员名单,并在所内进行公示。
  五、注意事项
  1、参加疗休养人员应有始有终参与疗休养全程,不得中途离团。
  2、本轮疗休养周期为四年(2018-2022年,2020年因疫情停办除外),职工四年内只能参加一次;四年之内不报名参加疗休养的职工视作自动放弃本轮疗休养。
  3、报名参加本次疗休养的职工,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须最迟在2021年7月15日前告知所属分工会,否则视为已参加本次疗休养。
  4、疗休养出发前,参加疗休养职工须签订“疗休养告知书”(原则要求出行前完成疫苗接种)。
  5、本年度疗休养最终是否举办将视国内疫情情况而定。
  
  附件:
  
    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 
202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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