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19 作者:科研管理处

  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工作已开始,请申请人根据本年度的项目指南以及不同申请类型的填写说明和撰写提纲,仔细填写申请书,现将有关申请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类型项目申请书全部采用在线方式撰写,1月15日以后申请人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的网站使用个人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在线填写。 

     新入职或首次申请基金的申请人,请与科研处李蓉lrr@sioc.ac.cn联系,申请开通基金账号。 

  二.本年度所有项目均实行无纸化申请,所有附件都以电子版形式上传,请于2021年3月5日前在线提交申请书电子版。 

  三.今年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请于2021年2月25日前提交申请书初稿,由所学术委员会审核,进行修改后再网上正式提交。  

  四.有关情况通报和注意事项 

  1. 请申请人仔细阅读《2021年度项目指南》中的申请须知、限项规定和各类项目的申请要求以及基金委的各项改革举措,做到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 

  2. 2021年,面上、青年、重点项目试点四类科学问题属性分类申请与评审; 

  3.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与国家其他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申请或承担一项,优青不能逆层次申请; 

  4.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试点“包干制”,申请人在申请上述两个类型项目时无需编制项目预算,其中2021年度优青资助强度200万元/项; 

  5. 本年度全面实施新的申请代码,不再设置三级申请代码; 

  6. 继续实施原创探索计划,具体见后续发布的《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原创探索计划项目申请指南》。 

  7. 上海有机所作为依托单位或合作单位共同申请项目时,申请书阶段的项目资金分预算(包括间接费用)需经合作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在预算说明书中详细说明。项目批准后,合作研究双方应当在计划书提交之前签订合作研究协议书,计划书阶段的项目资金分预算(包括间接费用)需经合作方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签章确认。为加强此类项目管理,上海有机所作为合作单位申请项目,请将申请书电子版、经费分预算表纸质件提交科研处备案; 

  8. 按照基金条例规定,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负责人不得变更。申请人必须与人力资源处签订延长人事聘用期限,至该项目申请书中的终止年月。在提交申请书时,请同时提供聘用合同和书面承诺书(申请人和课题组长签字); 

  9. 在站博士后申请项目获得资助后不得变更依托单位,请申请人特别注意。 

    

  科研处将组织本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宣讲交流会,具体时间、地点等见有机所主页通知,欢迎大家参会。 

    

    

  衷心感谢全所科研人员对我们工作的积极支持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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