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21年度中科院仪器设备功能开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28 作者:公共技术服务中心

各相关课题组: 

  根据《上海材料与制造大型仪器区域中心关于2021年度新增功能开发项目备案的通知》,结合我所实际情况,启动申报2021年度功能开发项目申请工作。请申报项目的技术支撑员填写《仪器设备功能开发技术创新项目实施方案》(附件1),按照实施方案准备相关ppt10min),并于202091日下班前把电子版材料和ppt交给所级中心。所级中心将于9214:00君谋楼2楼第一会议室召开评审论证会,按区域中心要求择优上报。 

  仪器设备功能开发项目采取事后资助方式给予支持,项目周期一般不超过1年,每个项目的支持经费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每个所限报2项。依据《中国科学院仪器设备功能开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项目资助范围为以下几个方面:(一)重点支持对现有仪器设备实验新技术、新方法拓展,主要包括关键单元部件及器件技术的研发和集成新技术、新方法的软件开发等工作。(二)对于单纯的实验方法类研究项目和通过购置商用部件、器件提升仪器设备性能项目一般不予资助。(三)只支持项目依托单位所级中心的技术支撑人员。 

  联系人:李齐 

  联系电话:54925049  联系邮箱:liqi@sioc.ac.cn 

  所级中心 

  2020828 

    

    

  附件1仪器设备功能开发技术创新项目实施方案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