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第68批中国博士后面上资助申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21 作者:人力资源处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2020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申请指南》的要求,现将2020年第68批面上资助申请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项目介绍

面上资助是给予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从事自主创新研究的科研启动或补充经费。由专家通讯评审确定资助对象。资助标准分为一等和二等。自然科学资助标准为一等12万元、二等8 万元。2020年资助人数约为当年进站人数的三分之一,对从事基础研究和在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开展创新研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适当倾斜。

资助经费使用范围限于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会议/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以及其他合理支出。在上述经费范围内,不设具体经费的比例限制,由获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自主统筹使用,其中,劳务费的支付范围为参与研究过程的相关人员(如在校研究生)和临时聘用人员。

二、申请条件

1、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2、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3、进站一年半以内可多次申请,每站只能获批一次。

4、申请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且为本人承担。

5、非涉密项目。

6、入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境)外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派出人员,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单位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三、有关事项说明

1、申请人不得在“项目信息”中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视为故意向评审专家泄露个人信息,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根据评审专家认定的意见,取消申请人的资助资格。

2、申请人自202081日至202091日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在线提交申请。在系统开放前,可在“资料下载”专区下载申请书模版,线下准备。在系统开放后,请申请人经合作导师指导定稿后线上提交,不需报送纸质申请书。

4、人力资源处审核提交截止时间为202093日,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0

附件2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规定

 

联系人:人力资源处 杨小静

电话:021-54925216

邮箱:yangxiaojing@mail.sioc.ac.cn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