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所工作人员外埠出差期间市内交通费报销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27

各课题组: 

经2016年第4次所务会议决定,自2016年7月1日起我所工作人员外埠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报销规定如下:出差当天和结束后往返机场车站的交通费实报实销,再按出差天数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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